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平台手续费收取公告
各交易商:
为持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,进一步规范平台收费体系,具体标准如下:
本公告适用于在交易中心开展各类煤炭交易、运力交易、煤化工产品交易。
一、收费标准
1、煤炭交易:按照成交量0.2元/吨。
2、运力交易:按照成交量0.1元/吨。
3、煤化工产品交易:按照成交单价分段阶梯收费,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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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单价(元/吨) |
手续费标准(元/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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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2000 |
0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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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-6000 |
1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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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-8500 |
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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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8500 |
2.0 |
二、收费方式与时间
1、2026年1月1日起,正式执行。
2、交易平台手续费为线上收取,交易前确保结算账户资金充足 。
三 、其他说明
1、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交易,暂定免收发起方交易手续费,参与方按照标准收费。
2、如需咨询或意见反馈,请拨打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客服热线0477—3102458。
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30日